浅论:教育公平与民办教育
中国信息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丘利进
引语:
我国的基尼系数2003年已高达0.461。这个数据说明社会的两极分化已经达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高校收费增长过快已成为生活困难家庭的沉重负担。新华社2001年1月发布的对北京14所高校的调查显示,贫困生占了25%。贫困的概念主要来自于社会的两极分化;而贫困的事实是相对的,主要表现在:
首先是城乡差距:据推算,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该是8000元左右,而农村还不到3000元,相差几乎是两倍。
其次是行业差距:个别行业的收入是全国人均收入的几百倍。
再其次是城市之间的差距:2004年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6万元,而沈阳是8100元,相差近一倍。
更重要的是家庭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成正相关:北京最近的一个社会调查结果表明,2004年北京收入最低的是未上过学的群体,他们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9050元;收入最高的为研究生群体,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23568元,并且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正在拉大,由2003年的2.1:1上升到2.6:1。这项调查报告告诉人们,许多贫困家庭由于没有受到高等教育的家庭背景而交不起学费;而由于交不起学费又反过来决定了他这个家庭未来的家庭背景;从而形成了“锁定”循环。
这就是所谓的“教育不公”。
浅论:教育公平与民办教育
2001年山东青岛三名女生栾倩、姜妍、张天珠状告教育部制定招生计划造成各地录取不公,影响全国不同地区考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了宪法中关于公民应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的规定。
官司不了了之,但引起了全国对“教育不公”现象的关注。国家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2005年1月发表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改善中的差距》也验证了“教育不公”现象的存在。
我国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的高等教育改革,不管从主观上我们是否承认,它实际上是走上了一条产业化的不归路,其积极效果是提高了效率,在GDP刚刚达到1000美元时,就实现了19%的毛入学率,其消极的影响则是导致了社会上的“教育不公”现象,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高等教育改革的不归路恰恰给了民办教育以发展的机会,最近十几年来民办教育的发展出现了迅猛的势头,大有赶超公立的架势,通过对民办教育的调查和对“教育不公”现象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在教育模式和发展方向上另辟蹊径,找到解决的出路和方法。
倾斜的政策和倾斜的分数
在某种程度上或者说是在某个层面上民办教育已经“实现”了教育公平,但这只是相对于严重不公的国家高等教育来说的。
刘利华,湖南人,1999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高考分数为610分,而其同班同学赵星却比她低几十分。在湖南这样的分数最多也只能上个二类本科。考卷一样录取分数不一样,这是中国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的一大特点,在这倾斜的分数背后是倾斜的国家政策。2000年高考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北京文科462分、理科469分,在外地只能上专科的学生在北京就可以上重点,这是赤裸裸的政策倾斜。近几年,北京、上海开始进行单独命题,表面上的地区分数差距将被掩盖,录取分数的背后,真正起作用的是录取率,录取率决定着录取分数的高低。
民办教育实行自主招生,在某种程度上受高考政策的影响不大,弥补了“教育不公”的负面影响,为蒙受教育不公的落榜考生提供了一个公平受教育的平台。目前民办高校多数面向全国招生,虽然各地招生政策不一,招生分数线有高有低,但在学生的入学上却基本实现了政策的公平和机会的公平。
除了地区差距外,“教育不公”阶层差距也越来越明显。一般情况下,低阶层家庭的录取分数线普遍高于高阶层子女,与社会地位成反比,但这在民办教育中并不十分明显,除了少数家庭贫困学生外,民办高校内的阶层差距并不明显。
倾斜的政策还有另一个方面就是教育经费的倾斜和教育政策的倾斜。近几年国家提出建设国际一流大学的同时,许诺三年内给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专项拨款18亿,就连首都体育学院这样一所普通高等院校一年的财政拨款也有近一个亿。这在某种意义上,教育已经形成了不公平的竞争格局,尤其是在名牌高校和普通高校之间,在普通高校和民办高校之间。
收费制度影响教育公平
2004年英国学术界和舆论界进行了一场空前的举国大辩论:从2006年开始,所有大学将取消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从而在根本上改变了最后一项教育政策福利制度,为此赞成派和反对派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在美国,同样州立大学的收费改革也是风起云涌,纷纷要求摆脱公立的地位,要求授予“企业地位”和自由收费的权利,英美两国大学改革的目的从根本上有三个:
一是为了在激烈的国际高等教育竞争环境下提高自己本国的竞争力。(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中国的民办教育已经具备了这样的先机,民办教育完全可以依托市场先机提高自己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抢滩国内教育市场,并向国际市场延伸,从而可以和国立高校一较高低。)
二是为了摆脱财政困境以弥补大学教育经费的不足。目前中国高校也在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教育经费不足限制了高校的发展,反过来发展规模又影响了国家财政对高校的投资。从而滋生了许多学术腐败和“教育不公”现象。
三是为了更大范围地实现高等教育的社会公平性。
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中“市场化”因素的多寡有很多指标,但有两个指标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是教育投入在社会总投入中占各级财政投入的比例。2002年我国教育总投入为548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数为3114亿元,占总投入的57%;另一个数据是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这个数字在中国的教育改革前的1988年为2.42%,改革后的1989年为2.74%,而到2000年则已经高达4200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5864元的72%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2210元的190%。
这些数据表明,不管我们口头上是否承认,我国高等教育的产业化政策,事实上十几年来我们就是这样走过来的。我国从1989年高等教育改革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当年每学年学费是190元,是当时全国城镇居民年平均收入1376元的14%。1994年高等教育实行并轨试点工作,1995年大学收费出现“井喷”,到目前为止大学学费一般在5000
— 10000元之间不等,比1989年增长了25 — 50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只增长了3.4倍,排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仅为2.3倍,大学学费的涨幅几乎十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据广东的一次民意调查显示,只有7.5%的人可以接受每年5000元以上的大学收费标准,71.6%的人认为目前大学收费过高,于是高等教育的收费改革已成为“教育不公”现象的原因之一,穷人读不起大学,也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潜在危机。
导致教育不公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校之间的收费没有拉开距离,名牌高校收费不高,一般高校收费不低。国家对于名牌高校网开一面,加大投入力度,使市场上名牌产品与普通产品的价格没有拉开距离,不利于优胜劣汰,而民办高校则在这其中扮演了一个十分尴尬的角色,民办高校既没有国家投资又没有拨款,自主收费却又要参照普通高校的收费标准,其市场化的处境还仅仅是一种理想状态。
当前所谓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卖考分现象仅靠行政管理是根本无法根除的,解决“教育不公”只能依靠引入市场机制的方法,国家设定收费的上限,大学收费自由定价,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从而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在高等教育收费改革和市场化进程中,民办院校无疑是充当了市场先锋的角色,他们进入教育产业化的市场大潮中,自主招生、自主收费、自主管理,接受市场的调控,进行着优胜劣汰的市场演化过程。仅2004年一年所关闭的民办高校就有一百多所,这足以说明市场的巨大威力。而在这个进程中真正的受益者却是社会,北京某民办高校的特色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3.7%,远远高于国立重点高校的市场就业率,从而践行了市场化对教育公平的有利促进作用,也向国立大学的教育不公现象发起了挑战。
家庭背景影响教育公平
新中国成立后,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教育政策曾一度有意识的向工农子弟倾斜。北京大学1974年自工农家庭的学生比率高达78.6%,1977年恢复高考后工农子弟的比例逐渐回落,同时干部、知识分子子弟大幅增加。北京大学1985年的新生中工农子弟占44.6%,干部、军人子女占34.3%,知识分子子女占13.6%,此消彼长,其中干部阶层的子女增加最多,正应了中国那句古话:江山轮流坐。而在民办高校中,这一数据差别不大,主流学生集中在社会的中下层上。
教育公平正当其时,民办教育再接再厉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春玲认为:“社会的阶层分化是客观存在的,但教育不公会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现代社会分层是与一个人的教育水平相当的,教育水平基本决定了他在社会中的位置。看谁走在前头,就看他受过多少教育。”
教育的不公不仅危及社会公平,而且还会危及社会稳定。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通过教育改革来减少不公平现象的负面影响,但效果并不明显。在教育领域,中国的“教育不公”现象无疑已经是十分严重了,但为什么却一直没有显现出来呢?原因就在于十几年来民办教育的飞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当学生和其家庭遭遇到教育不公时,他们还会有另外的选择,这就是民办高校。在某种意义上,教育不公现象也是民办高校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之一,但更多的还是市场化的结果。反过来,民办教育又缓解了当前“教育不公”所造成的危机和矛盾,但这仅仅是缓兵之计,并不是长远之策。在当前国家经济实力大为增强的情况下,提出教育公平正当其时,也为民办教育的第二次发展和跨越提供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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